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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智能建造试点城市2023年度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18
  •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对2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2023年度工作情况开展了总结评估,于日前进行通报。

      通报称,试点开展以来,各试点城市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24个试点城市均建立了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出台了土地、规划、财政、科技、人才、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将506家企业纳入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培育名单,公布了758个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项目。

      24个试点城市支持有关单位启动建设39个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立项智能建造相关科研项目105个,7项技术研发成果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10项技术研发成果获得省级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颁布实施47项智能建造相关标准、定额和导则,有99所高校开设智能建造专业或方向。

      通过试点,形成42方面130条可复制经验做法,为全国提供了示范样板。各试点城市共组织百余场技术交流和项目观摩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推广,在行业内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发展氛围,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成果的认知度。

      通报同时公布了试点城市评估结果。深圳、苏州、武汉、合肥、广州、长沙、温州、台州8个试点城市组织推进力度较大,各项试点任务进展明显,工作成效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予以表扬。北京、佛山、西安、南京、重庆、青岛、嘉兴、天津、保定、郑州、厦门、雄安新区、成都、沈阳、乌鲁木齐、哈尔滨16个试点城市均顺利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地方特色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工作表现总体良好。

      通报指出,试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些试点城市的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工作成效不够显著,需要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尽快拿出有效的工作举措,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试点期间完成预期任务。一些试点城市的工作重点不够聚焦,出台政策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思路的研究和谋划,确保下一步工作方向符合试点任务框架要求。

      2024年是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的关键一年,各试点城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有效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不断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如期完成2024年工作任务,力争取得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工作成效。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6.18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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