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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社会力量 养成良好习惯 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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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广东、四川专题调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研组一行走街串巷,深入实际,了解居民家庭、大学校园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同垃圾回收企业负责人、垃圾转运工作人员等交流垃圾分类回收、分类运输情况,到垃圾处理厂详细了解垃圾分类处置情况,并同省、市政府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座谈,共同研究垃圾分类良策。

      倪虹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利国利民利长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用综合的、全局的思维来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全链条推进。垃圾处理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重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按照“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行好垃圾分类制度。

      倪虹指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必须依靠群众,依靠全社会,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形成合力。特别是生活垃圾分类,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既便于推广,也便于实施,便于动员起广泛的社会力量。广州市提出的“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和不少农村倡导的“能烂、不能烂”的分类方法,都便于理解,简便易行,非常实用。推行垃圾分类要从教育入手,从幼儿园抓起,开展诸如“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只有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力量,使垃圾分类的知识和理念“进学校、进家庭、进单位、进社区”,形成全社会每一个人从自身做起的氛围,这项工作才能持续地推进。

      倪虹强调,要尊重规律,科学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方面,生活垃圾是废弃物其中不少还是污染物,必须有效治理;另一方面,生活垃圾也是资源,要通过倡导分类,鼓励支持回收利用。这样既减少了垃圾处理量,同时也可以节约资源和能源,一举两得。成都市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垃圾分类,提高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效率,扩大了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广东轻工学院的垃圾分类通过大数据,建立垃圾分类可追溯机制;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敬和里社区采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做法,减少了分散的垃圾收集点。这些都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有益尝试,各地可以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因地制宜地采用,并不断创新持续做好这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城市管理监督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有修改)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2.21 吴国文 杨心怡 张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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