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号角 三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 |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召开全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158次常务会议上的工作要求,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和做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有补短板任务的城市和相关部门真抓实干,开好头、起好步,确保今年城市安全度汛。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参加会议并讲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倪虹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强调指出防灾减灾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暴露出的突出薄弱环节,提升排水防涝能力。李克强总理要求,要全面提升防汛抗洪和减灾救灾能力,下决心补上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国务院第1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的行动方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明确提出了“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国家已将城市排水防涝作为补短板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对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上述要求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贯彻落实到实处。
倪虹着重作出了5个方面的部署。一要高度重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当前,城市内涝已成为较受关注的“城市病”之一,因此,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保障城市安全的高度,从改善保障民生的高度,从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城市排水防涝问题。大家一定要认识到,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是一项紧迫任务,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国务院明确用3年时间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易涝点积水问题,我们要下大决心、下大气力,尽快完成任务。
二要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印发了《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能力补短板建设的通知》,把近年来内涝灾害严重的60个城市列为重点督办对象,督促他们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用3年时间集中整治,经整治的城市易涝点排水防涝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达到国家标准。为此,一应明确建设标准,二应落实建设项目,三应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四应保证工程质量,五应多渠道筹措资金。今年是“排水防涝补短板”、“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的启动年、开局年,我们要有明确的目标,一是围绕易涝点,必须把建设项目弄清楚,把项目前期工作做扎实,符合开工要求;二是抓紧治理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易涝点,60个重点督办城市今年要完成不低于30%的任务量。
三要系统构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水往低处流”是规律,流去了该去的地方,是资源,就是好东西;流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是水患,就是坏东西。城市排水防涝要遵守水的规律,要想办法让水去该去的地方,去我们想让它去的地方。为此,必须要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工作的系统性。这就要求我们,要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要构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要强化设施运行调度和应急管理。
四要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均明确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是排水防涝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强化责任落实。
去年汛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各地编制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手册》,以督促大家全面排查易涝点,找出排水防涝设施薄弱环节,明确整治责任人、措施和建设任务;同时,还要对应易涝点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明确了每个城市的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和重要易涝点责任人,很多城市的责任人是市长。今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每年对各地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和重要易涝点责任人进行动态更新并在汛前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与之相应,还将督查各地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工作滞后、进展不利的,要进行约谈,必要时要予以问责。
五要着力做好今年的城市防汛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2017年气候形势复杂,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存在多发的可能,各地务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加强2017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要汛前及早部署,二要汛中抓好安全,三要汛后做好总结。
倪虹强调,我们一定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集中有限力量,迅速消灭易涝点,尽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奋力夺取今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全面胜利,为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作出新贡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城市管理、市政管理、水务、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240个发生过内涝灾害城市的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有修改)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4.27 记者 吴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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