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25%;到203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30%。
《实施意见》聚焦废旧纺织品生产、回收、综合利用3个环节,明确了推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具体措施。其中,在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合理设置废旧纺织品专用回收箱或相关设施,打通回收箱进社区、进机关、进商场、进校园的壁垒,提高回收箱体覆盖率。结合农村实际,探索推进农村废旧纺织品回收。结合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分拣中心和资源化利用分类处理中心,及时精细化分拣和分类处理废旧纺织品。同时,积极发展互联网+回收,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收集废旧纺织品。规范回收主体及回收行为,打击违法违规回收行为和不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联动,统筹推动本地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确保取得工作实效。结合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支持大中型城市率先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编制典型城市和骨干企业实践案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促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4.13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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