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4.25 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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