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房租赁市场成为了拥有庞大需求的“香饽饽”。近年来,我省通过健全完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政策体系、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住房租赁平台、稳健培育国有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健全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了全省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步伐。
自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当务之急。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催化下,我省结合实际因城施策,构建起了从政策保障到试点先行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体系。除了培育市场供应主体、落实税收优惠、提供金融支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及提取使用公积金等有关政策的出台,我省同时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集“交易撮合、租赁服务、金融支持、监测分析、政府管理”五大功能于一体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指导昆明市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依托国有公租房公司成立了国有租赁公司,发布了昆明首个国企租赁住房业务品牌——“惠悦家”,并于今年5月25日首次向市场投放了首批352套不同户型新建租赁住房,成为面向全省推广的成功试点。
当前,我省租赁住房占比约1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一线大城市更有较大差距。此外,我省租赁需求主要集中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新就业大学生和学校医院周边方便入学就医等人群,其中90后和00后是租赁市场的消费主体,小户型、功能齐全、交通便利、服务优质的住房成为“热追”租赁房型。但从实际情况看,我省市场上租赁房源大多集中在“城中村”和老旧小区,出租住房老龄化与租户年轻化错配引起的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加之我省专业化、规范化的住房租赁企业较少,仅有198家企业开展“租赁租房”业务,其中专业化的国有租赁企业只有1家,租赁住房占比偏低、市场供给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依然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我省明确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化运作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运作模式,积极探索按照一定比例提供租赁住房用地、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鼓励企业通过收购、长期租赁或开发建设等方式增加低租金租赁房源;积极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工作,鼓励金融机构给予租赁住房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贷款优惠,积极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摘自 《云南日报》 20187.08.02 记者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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