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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解读与规划编研技术培训及《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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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2016年1月29日建设部公布命名徐州市、苏州市、昆山市、寿光市、珠海市、南宁市、宝鸡市等7个成为为第一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指导一批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6年10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原有国建园林城市相关系列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对于引导各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和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导向性意义。
    2017年3月24日,国土资源部印发《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17〕33号)。该办法的发布为加强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性的意义,国土规划一直以来是城乡规划衔接协调的关键对象,该办法的出台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协调和管理具有较大的影响。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提高对相关部门在生态园林建设和生态空间管控方面的政策应对能力,提升城市生态园林建设和城市生态空间管控的水平,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管理与当前国家相关政策的适应程度,经研究,我会决定举办“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解读与规划编研技术培训及《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解析的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略)
    二、参加对象
    各级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的领导,规划、国土、住建、园林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城乡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国土规划等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规划、国土资源规划的相关研究、教学机构、协(学)会等单位有关人员。
    三、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17年6月9日-6月11日        重庆市
    第二期2017年6月16日-6月18日       苏州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杰 
    联系电话:010-56109278
    传    真:010-56107317
    电子邮箱:bmtongji@126.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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