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新形势下城市建成区“两违”综合治理、防控及城乡规划批后管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等疑难问题解析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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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意见》提出,强调依法制定城市规划,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实务操作,做到合法、合理、合程序的有效治理及打击“城市毒瘤”,使相关执法单位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城乡规划综合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城乡规划工作顺利实施。严格依法执行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强制性,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同时,住建部近日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统筹谋划和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解决广大城市管理和城镇建设管理干部在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与城乡规划管理实施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我会特举办“新形势下城市建成区‘两违’综合治理、防控及城乡规划批后管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等疑难问题解析专题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略)
二、参会对象
各地市规划局(委)、建设局(委)、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规划咨询(信息)中心、规划设计研究院(所)、城管局(委、办)、综合行政执法局、稽查办、规划执法大队、城建监察支队(城管大队)负责人及各市县区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7 年6月23日—6月26日(23日为报到日) 成都市
2017 年6月30日—7月3日 (30日为报到日) 青岛市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2200 元/人(包括培训、电子课件、专家、结业证书),食宿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学习代表请提前报名,并将报名表传真或邮件至会务组,我们将在开班前一周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五、联系方式
会 务 组:陈 铭
咨询电话:010-88806960、89941068
报名传真:010-88806960
电子信箱:zhongchengjianxie@126.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www.chinacctc.org.cn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